我重新审视了下男孩。
这男孩嘴角淡漠地翘起,双眼瞳仁色浅,挺直如雕刻的鼻子与略薄的嘴唇,看着很是薄情。
像是我杀过的一个恶人,得了一种叫反社会的病,无情无义无所畏惧,脑袋还挺好使,不好杀。
我仿佛看见那个恶人的同类。
但管他呢,不管什么恶人,饿七天肚子,都恶不起来了。
我杀那个反社会就是,一开始嘴角总是挂着惹人讨厌的微笑,可饿了七天后,他饿哭了。
还反个什么社会,给个馒头他能管你叫爷爷。
我指指他:“想活想死?”
他耸耸肩:“随便。”
又看了看我,眼睛亮了一下:“活也行。”
我把他放了出来。我记得上一个反社会,脑子就好使,我现在需要一个脑子好使的帮手。
毕竟我技术过硬,但脑子轴,不灵活,这是我唯一的软肋。
反正他已经在地窖饿得皮包骨了,给他把刀他都未必能捅进我肚子里。
强大的武力可以破除一切小计谋。
我让他回想来这里以后发生的事,琢磨一下那对假父母可有帮手,我自己则继续在别墅里翻找,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连接点,把我送回我那个世界。
我银行里还有刀头舔血赚来的钱,不想便宜组织里的人。
这一找,还真让我找到一个包裹,附带一张卡片:“美,拿电脑看这个光盘,里面有关于那个怪谈最大的秘密。”
落款是珍珍。
我看过原主的日记,珍珍是原主在学校的好朋友。
我打开包裹,拿出光盘,放在了电脑里。
那个城市传说,也许就跟我穿越这件怪事有关,说不定,我能找到什么蛛丝马迹。
光盘的画面很模糊,还有滋啦滋啦的声音,有个不知道什么玩意,穿着一身白跟奔丧似的,在画面上晃来晃去。
我不喜欢白衣服,血溅上去太显眼,也不好洗。
我看了一会儿,那玩意儿还在晃,我失去了耐心,想要关上电脑。
谁知下一秒,她突然扒着电脑框,朝我探出了一只手。
紧接着,那颗头也探了出来,那么长的头发也不说扎起来,披在脸跟前跟个古牧似的,眼睛都看不清在哪。走两步就得撞墙。
她抬起头,从头发里露出两只只有眼白,不见眼仁的眼睛,直勾勾地盯着我。
我默不作声,咔咔地掰着指关节。
恐怕这是另一个穿越者,不知用什么方法从电脑里穿来了。但不管怎么说,来者不善。
我感觉到了这小比崽子的杀意。
我舔着嘴唇笑了笑。
好的,来战!